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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披露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临分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2020】1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第2号)、《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司与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再产险”)签订的《临分再保险业务统一交易协议》重大关联交易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关联法人名称: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财产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再保险业务;上述再保险业务的服务、咨询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14.8225亿元人民币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交易双方均为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339w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
保险业务类。
(二)交易标的情况
协议期限内公司和中再产险合作的单笔临分业务、临分facility业务。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估计保费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二)交易结算方式
业务分出人按照市场惯例编制账单,并向业务接受人提供账单。应付款方按照市场及操作惯例与应收款方进行账款结算,可按照再保险业务的账务结算惯例进行轧差结算。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成立,于2020年1月1日起期,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协议项下每笔交易的分保比例、分保手续费等交易条件将由公司和中再产险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行业惯例及市场状况。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一)决策机构、时间、结论
2020年3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公司董事会经现场审议和投票表决,全部非关联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六、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为提高公司业务承保能力,有效分散承保风险。本次交易为正常再保险交易,有利于平抑公司经营的波动性,有利于交易双方业务的长期发展。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所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均投赞成票。
八、中国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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